“我实在是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希望你们能帮帮我……”
4月23日,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接到求助热线,一位姓杜的老人称28年前因交通事故产生的赔偿款至今没有收到,肇事者也联系不到。鄂尔多斯市公安交管支队督查法制大队高度重视,线索核查专班民警立即调取当年案卷,对案件进行详细了解。
案卷显示,该事故发生于1995年,杜某(求助人)的丈夫赵某驾驶自行车在道路上行驶时,被一辆普通两轮摩托车撞倒,导致赵某身体多处受伤并致残,驾驶员刘某无证且酒后驾驶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当时,经法院调解判定,刘某自愿赔付赵某交通事故赔偿款共计20000元整,每年赔付赵某1000元,分20年完成赔付。至此,该案成功办结。
考虑到该案件已经结案28年,很多案情细节需要重新进行核查,办案民警决定上门走访。在杜某家中,民警见到了现年74周岁的杜某,她说,由于丈夫赵某发生交通事故后,丧失劳动能力,长年卧病在床,家中没有固定收入;几年前,他们的儿子也在一起伤害案中死亡,现在的生活全靠政府救济。从法院结案至今,肇事者刘某一直未履行任何赔偿。老人想通过民事诉讼解决,但是承担不起高额的诉讼费,万般无奈之下尝试求助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管支队。
对案情进一步分析后,民警决定从联系肇事者刘某开始,但是受当时条件限制,案卷中刘某的信息并不完整,核查工作如大海捞针。但是,考虑到刘某是追回赔偿款的关键点,民警一致决定进一步核查,辗转多方,用了近半个月时间,终于联系到了当年肇事者刘某。民警与刘某经过多次沟通调解后,刘某最终同意履行当年法院达成的调解协议。
时隔28年!在6月12日,杜某一家终于领取到2万元理赔款。
杜某激动不已:“我真的是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来求助的,但是没想到交警同志们会拼尽全力帮助我们,28年了,终于为我们解决了!谢谢,谢谢......”杜某手捧着两面锦旗,不停的向交警致谢。
鄂尔多斯市公安交管支队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不断探索警务工作导向的实践载体,持续提升警务亲和力,了解群众所思所盼,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以行动践初心,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
素材来源:鄂尔多斯交管支队包府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