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也是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1月16日,江苏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新近印发的《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下简称《若干措施》)进行介绍。
《若干措施》回应了民营企业反映较为强烈的问题,从“提振发展信心,优化服务水平”“提升发展动能,加大要素供给”“助力做优做强,推动创新发展”“强化权益保障,稳定发展预期”四方面提出路径举措。省发展改革委主任沈剑荣就其中重点工作和发展目标作解读。
三张清单、一个指引
《若干措施》明确,江苏将出台“三张清单、一个指引”。
第一张清单是建立省级年度民间投资重大项目清单,今年除列入省级重大项目的210个民间投资项目外,单列200个民间投资重大项目清单,当年投资652.2亿元。
第二张清单是优化完善免罚轻罚清单,建立健全经营主体容错纠错机制,进一步推行包容审慎监管。
第三张清单是鼓励各地建立健全政商交往正面清单,明确党政干部和民营企业家交往规则,鼓励党政干部光明磊落同企业交往、真心实意靠前服务。
一个指引是出台鼓励民间投资进入交通、水利、清洁能源、新型基础设施、先进制造业、农业农村、市政、环保、医疗、养老等重点领域细分行业指引指南,进一步细化民间资本进入相关领域的操作指引。
建立五大工作机制
沈剑荣介绍,在工作机制方面,江苏将建立常态化项目推介机制,省发展改革委将依托江苏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定期发布国家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清单、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项目清单、特许经营项目清单。
此外,建立违规问题线索部门共享和转办机制,畅通涉企违规收费投诉举报渠道,规范涉企收费管理;健全经济犯罪立案审查、执法司法监督等机制,规范异地公安机关在苏执法办案协作程序,加强民营企业家省外刑事案件应急协调处理;健全企业重整价值识别机制,对陷入财务困境但仍具有发展前景和挽救价值的民营企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进入预重整、重整、和解程序;建立民营企业平等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加强多元化政企沟通联系,充分发挥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作用。
明确指标性要求
为推动政策落地落实、切实解决民营企业急难愁盼问题,《若干措施》明确了一些指标性的要求。
在支持民营企业开展重大技术创新方面,提出省重点研发计划、省科技成果转化等项目由民营企业参与组织实施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60%。
在加强民间投资项目要素保障方面,提出进一步简化项目能评审批流程,全省每年新增能耗支持民间投资项目比重与民间投资占全社会投资比重相匹配,原则上不低于70%,在能源要素的使用上给予民营企业更多的倾斜和支持。
在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题方面,提出发挥政府性融资机构作用,对民营企业的融资担保业务比重原则上达到80%,下大力气积极支持缓解民营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沈剑荣说:“在政策推进落实过程中,我们还将强化与民营企业的常态化沟通交流,做好政策落地成效的评估督导,真正把民营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解决好,切实推动民营企业做大做优做强。”
(江南时报记者 张雅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