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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惠州公安收集编辑:惠州公安
“一次酒驾罚,二次酒驾拘”
有的人明明已经买过酒驾的“单”
却不痛定思痛
将违法付出的代价铭刻于心
依旧心存侥幸,屡教不改
再次触碰酒驾“高压线”
3月10日晚,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江北大队在惠城区三环立交桥路口段设点开展酒醉驾整治行动。
凌晨,一辆粤N1F***小车驶入检查点,民警利用酒精测试棒对驾驶员进行例行检查时,测试棒发出警报声,便要求其下车作进一步检查。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10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民警在对该驾驶员信息进一步核查时发现,吴某驾驶证处于注销状态,且并非第一次酒驾被查,其于2018年2月5日在陆丰市人民路中段路段酒驾被查获并处罚,属于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据了解,吴某与朋友相约在KTV唱歌聊天,期间喝了一些啤酒,结束时,其觉得自己很清醒,开车上路问题不大,便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回家。最后,民警对吴某无证驾驶、酒后驾车的行为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并将其带去医院进行血液检测。目前,该案件正进一步处理中。
惠州交警提醒:
“酒后驾驶”这条红线
一次也不能触碰!
请广大驾驶人
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
拒绝酒驾醉驾
平安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