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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姜明琦
近日,德惠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梁湖团队决定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赵某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就在执行干警拿着拘留手续到达现场时,心存侥幸的赵某彻底意识到规避执行的后果,连忙向执行干警表示愿意偿还借款,希望不要拘留自己。
2020年8月31日,赵某向王某借款25000元用于经营周转,并出具欠条一份,约定2022年12月31日前还清。借款到期后,王某多次催要,赵某一直未偿还此笔欠款,王某遂将其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赵某偿还王某借款25000元。判决生效后,赵某依然不肯履行还款义务,王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赵某送达了执行相关手续,督促其履行还款义务,但赵某置若罔闻,迟迟不肯还款。执行法官遂电话联系赵某沟通还款事宜,赵某虽是对借钱一事不予否认,但一说到还款,就开始找各种理由拖延,几次在电话中约定日期还款,但屡屡爽约。期间,执行干警曾到达赵某家中,与其面对面沟通还款事项,赵某言辞恳切,表示一定如约偿还欠款,但最终仍未履行承诺,于是执行法官决定对赵某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
2023年12月4日,执行团队带上拘留手续驱车赶往被执行人赵某家中对其实施拘留,起初赵某仍以身体不适为借口,拒绝配合,但在看见执行干警手中的拘留手续后,主动提出愿意履行义务,并当场联系家人朋友凑钱,将拖欠的执行款通过微信转账全部转给申请执行人王某。至此,该案得以圆满执结。
诚信是社会发展的道德基础,及时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是当事人的义务。下一步,德惠法院执行局将继续用好的措施、实的管理、优的作风、强的保障来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质效,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公正与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