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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闪电新闻8月26日讯 众所周知,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坚决不能上路行驶。然而,日照五莲的安某却非常“胆儿大”,不仅所驾车辆逾期未报废,自己还是无证驾驶。
8月23日10时许,在222省道高管路某路段,五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高泽中队民警查获一车牌号为鲁G3N**7的轻型栏板货车。经检查发现,该车已超过三个检验周期未参加年审,车辆状态为逾期未报废。
询问中,民警得知,因车况不好,该轻型栏板货车年审时未能通过。于是,车辆驾驶人安某便不再参加年审,而是放任车辆成为报废车。
面对检查,安某显得非常“淡定”。然而,民警在进一步检查中还发现,他竟然从未取得过机动车驾驶证。
于是,民警立即将车辆查扣,依法对安某无证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500元的处罚。
闪电新闻记者 臧一文 通讯员 孙佩佩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