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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城市报收集编辑:中国城市报
近日,财政部网站发布《2024年城市更新行动评审结果公示》。公示信息显示,首批15个城市拟获得财政部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15个城市为(按行政区划排序):石家庄、太原、沈阳、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青岛、武汉、东莞、重庆、成都、西安。
4月底,财政部网站发布《关于开展城市更新示范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到自2024年起,中央财政创新方式方法,支持部分城市开展城市更新示范工作,重点支持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示范城市选拔采取竞争性评审的方式选拔确定,重点向基础工作扎实、条件具备、积极性高的城市倾斜。
《通知》提出,城市更新示范工作支持对象是地级及以上城市。2024年,每省(区、市)可推荐1个城市参评,首批评选15个示范城市,重点向超大特大城市和长江经济带沿线大城市倾斜,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重点支持城市地下管网更新改造和污水管网“厂网一体”建设改造等。
《通知》还明确,示范城市需同时满足以下基础条件:
1. 建立推动城市更新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机制,并制定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2. 城市财力应满足城市更新投入需要,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低,不得因开展城市更新形成新的政府隐性债务;
3. 近年来未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出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重大负面舆情事件。
中央财政按区域对上述示范城市给予定额补助。其中:东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8亿元,中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0亿元,西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2亿元,直辖市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2亿元。资金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分年拨付到位。
资金支持方向包括:城市地下管网更新改造、城市污水管网全覆盖样板区建设、市政基础设施补短板以及老旧片区更新改造。
■综合自财政部网站
■编辑:越玥、张阿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