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的回家路上,深圳市坪山区居民徐某某被施工道路旁的铁丝绊倒,跌了一跤,从那以后,他的整个人生似乎也倒在这里,止步不前。
2023年3月22日,在坪山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坑梓街道办事处人民调解调委会、某工程公司、坪山区交通轨道管理中心与徐某某的共同努力、真诚调解下,通过人民调解这种公正、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方式,这宗历时两年多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就此画上句号。
2020年10月的一天,徐某某在回家路上,经过坪山某施工路段时被栅栏与路标之间的钢丝绊倒,起身后简单检查了一下,认为并无大碍,便着急继续赶回家中。然而已经回到家中的徐某某渐渐发现伤情并不简单,左腿疼痛加剧,便立即返回事故现场,此时距事发已经过去几个小时。徐某某联系道路施工单位后,被送往医院检查治疗,并确诊为左腿髌骨骨折。
突生的变故,对徐某某来说犹如晴空霹雳,腿还能不能好?没了工作收入,儿子该怎么办?生活又该怎样继续?
3月16日,已基本痊愈的徐某某来到坪山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寻求调解。此时作为单亲爸爸的徐某某已经两年半没有正式工作,靠做些临时手工活抚养小儿子,生活拮据,满面愁容。两年来,徐某某曾多次找到某工程公司协商赔偿事宜,并由坑梓街道办事处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过调解,但都没有就解决方案达成一致。
接到徐某某的调解申请后,坪山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调解员李志文与社区法律顾问蒋琴琴共同开展案件调解工作,向曾经组织过双方调解的坑梓街道调委会了解既往调解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并根据徐某某提供的信息材料大致计算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明细和汇总表,并与某工程公司联系。当天,便开展首次线下调解。
调解室内,双方拿着刚刚制作的徐某某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明细与汇总表,仔细阅读各项赔偿并提出疑问,某工程公司代表对于上述赔偿标准没有现场答复意见,认为需要同公司法务、保险公司商定后方能回复,调解员征求双方意见后,遂约定择日再次进行调解。
3月22日,双方当事人依约来到坪山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调解室开展第二次调解,某工程公司代理人提出徐某某定残及工资收入证据不足,因此只愿意赔偿5万元,这与徐某某10万元的赔偿诉求相差甚远。徐某某对此难掩气愤,一遍遍诉说近两年因事故引发的不幸遭遇和困难生活,倾吐心中的怨怼。为推动调解,法律顾问主持双方基于目前的共识,排除缺乏证据证明的部分,对人身损害赔偿明细进行重新核算,得出了约6.9万元的赔偿总额。但在当事人的索赔诉求与赔偿意愿差距悬殊的情况下,双方各不相让,调解陷入僵局。
于是,调解员选择背靠背调解方式,分别面谈,说明法律规范的同时,引导双方基于现实情况,考虑诉讼或其他解决方式的成本,相互理解,互谅互让以尽快达成合意,了却一件心头事,当事人也能从事件中解脱出来,开始新生活。
最终经过三轮协商,双方当事人达成了7.5万元的赔偿合意,并制作协议书。2023年3月28日,在履行期限内,当事双方又来到坪山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调解室当面支付约定的赔偿金,协议履行完毕,徐某某脸上露出久违的笑容。
“能感受到你们是真心帮助我解决问题,我对调解很满意,谢谢!”调解完成后,当事人向调解员表达衷心的感谢。纠纷的化解让当事双方冰释前嫌,不只是一笔数万元的赔偿金,更让徐某某的心结被打开,可以告别过往,昂首阔步走向充满阳光的新生活。
文/图:司新宣、坪山区司法局
通讯员:蒋琴琴、李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