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 宋红胜 实习生 裴元浩 通讯员 曹纪珂 王魁子
近日,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平原法庭成功解决一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案件,当事人为法官送来了奖杯和锦旗。
2021年11月,张某因交通事故受伤并接受手术后生活不能自理,不能表达意识,无法遵从简单指令,无法辨别、控制自身行为,其子女窦某向卫滨区法院申请运用特别程序认定张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为了减少当事人诉累,平原法庭法官对当事人多次进行家访,并实地走访被申请张某的家属及邻居了解情况,最终承办人利用最少的时间和最低的成本判决被申请人张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在确定张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案件结束后,其子女窦某作为法定代理人,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将肇事者诉至法院,该案件仍由平原法庭进行审理。
经审理查明,张某驾驶电动三轮车沿劳动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新源一巷附近下车停留时,与沿劳动路由南向北行驶的被告袁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原告张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新乡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袁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原告张某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原、被告不能就赔偿达成一致,诉至法院。
庭审中,法官全面查清案情,认真对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厘清各方应负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范围,并在庭审后,耐心地向当事人进行释法工作。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案件判决后,各方均服判息诉。
记者手记:
一面锦旗、一樽奖杯背后都有一个生动的故事、一次难忘的经历、一份辛苦的付出,这是坚守司法为民的生动诠释,是对践行公正司法的充分肯定。锦旗虽小,词句无华,却承载着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情感认同和对法官工作的认可和信赖;奖杯虽轻,无关贵重,却寄托着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无限憧憬和对法官工作的希望与期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