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调动农民种粮、售粮的积极性,保障储备粮源,今年莆田市继续实行储备订单粮食收购直接补贴政策和最低收购价政策。
据介绍,我市粮食最低收购价按省发改委等四部门公布的标准执行,即籼稻谷最低收购价格为每50公斤早籼稻(三等,下同)126元、中晚籼稻129元。储备订单粮食在不低于省公布籼稻谷最低收购价的市场收购价基础上,再给予每50公斤12元的直接补贴。储备订单收购粮食的质量,以市内粮食生产者2023年生产的国标三等籼稻谷为标准品,具体质量标准按稻谷国家标准(GB1350-2009)执行,即:杂质1%以内,水分13.5%以内,出糙率75%-77%(含75%,不含77%),整精米率44%-47%(含44%,不含47%)。
今年全市计划收购储备订单粮食7146吨,由荔城、仙游、涵江、城厢、秀屿等5个县区粮食购销公司直接收购。目前,各收购企业已与市内63个种粮农户签订订单收购合同,向签约农户发放“售粮卡”。在储备订单粮食收购入库后,凭农户“售粮卡”和“订单收购码单”,由收购企业将收购款及时支付给售粮农户,直接补贴款将全部通过“一折通”或“一卡通”一次性兑现给售粮农户。
我市储备订单粮食计划于7月15日开秤收购。届时,全市5个储备订单粮食收购点将积极推行预约收购、延时下班,最大限度方便农民售粮,并在各收购点的显著位置公布收购粮食质价标准、水分杂质及不完善粒增扣量标准等,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质量标准和“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
为减少田间地头“地趴粮”和粮食霉变等,解决农户“晒粮难”“储粮难”问题,我市各级粮储部门已提前对接全市9家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届时可为有需要的种粮主体提供清理、烘干、储存等服务,助力粮农节粮减损、颗粒归仓,促进农民增收、企业增效。
来源:莆田晚报 朱国庆 赵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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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陈蔚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