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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日报全媒体 记者 姚付林)
近日,滕州市205套人才公寓开放申请,全部为精装修房。申请条件为在滕州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且在滕州市无住房的人才,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租住人才公寓:1.国家级重点人才;2.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及相当层次的高层次人才;3.枣庄英才、齐鲁首席技师、齐鲁金融之星等;4.选派到滕州市的挂职干部、科技副职;5.滕州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滕州市首席技师、枣庄名师等;6.在滕州市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的全日制博士;7.在滕州市高校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全日制博士和毕业5年内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全日制硕士;8.毕业5年内在滕州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全日制“双一流”大学本科毕业生。
此外,符合申请条件中第1、2类人才的可享受免费居住;第3类人才管理期内的免费居住,超出管理期的按照基准价的50%收取租金;第4、5类人才按照基准价的50%收取租金;第6类人才前两年免费居住,第三年按照基准价的50%收取租金;第7类人才第一年按照基准价的50%收取租金,第二年按照基准价的60%收取租金,第三年按照基准价的70%收取租金;第8类人才第一年按照基准价的60%收取租金,第二年按照基准价的70%收取租金,第三年按照基准价的80%收取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