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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武功县人民检察院接到群众反映,在建的344国道大庄镇金店村段被倾倒大量垃圾。经初步调查后,武功县人民检察院认为相关行政机关存在怠于履行职责情形,涉案垃圾对公路和周围环境存在安全及污染隐患,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遂立案调查,并向县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执法局以及大庄镇人民政府送达了立案决定书。同时,该院邀请三家责任单位参加公益诉讼诉前磋商会议。会议由武功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马少荣主持。
会上,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就召开磋商会的目的及意义作出释明,同时介绍基本案情,就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进行详细阐述,各行政机关充分阐述自己的法律职责及履职存在的困难。通过磋商和交换意见,与会单位达成了共识,促成了协同履职。目前,县交通运输局已经组织人力物力对倾倒的垃圾全部清运,并在该处加装了围挡、安装了摄像头,对如何防止随意倾倒垃圾问题反弹,与会单位也联合建立了长效常治机制。
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以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检察公益诉讼最佳状态。此次磋商会通过与行政机关协调会商、增强沟通、增进共识,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合力,把公益诉讼解决在诉前。(郭冰馨 记者 郭朝霞 通讯员 李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