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田宜龙 范坤鹏 通讯员 韩涵沛
2月7日,记者从洛阳市住建局获悉:近日,洛阳市下发《支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简称《措施》),将从金融支持、施策调控、服务保障等方面,正确引导住房消费,以稳定房地产市场为着力点,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在强化金融支持,确保市场稳定方面,洛阳市要求落实金融支持政策,加强“保交楼”项目融资支持,降低商业贷款担保保证金和优化公积金政策。同时,鼓励银行为房地产企业、建筑类企业存量贷款办理无还本续贷,将重点房地产企业、建筑类企业还贷周转金单笔使用额度提高至 2000 万元。
实行购房补贴、加快存量商品房去化、科学有序推进土地投放、推进租购并举等措施,《措施》提出科学施策调控,激发市场活力。2023 年,购买洛阳市区单套建筑面积在 144 平方米以下新建普通商品住宅,交纳契税和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后,按商品住房合同价款的0.5%进行补贴,最高不超过 1 万元。在洛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级技师)、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技师)、全日制专科毕业生(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洛缴纳社保,在城市区首次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可分别享受 10 万元、5 万元、3 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
在加强服务保障方面,洛阳市将采取延缓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积极推行存量房“带押过户”等措施,减轻企业负担。年底前,房地产企业可申请分批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最长不超过 6 个月,且在当年缴齐;房地产用地及产业用地竞买保证金按 20%确定。允许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在首期缴纳比例不低于出让价款 50%的前提下(三个月内,不计利息),剩余价款可在一年内缴清。全面推行“交房即交证”,优化全链条流程进行优化,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洛阳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住房是民生方面的重中之重,下一步,洛阳市将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着力强信心、稳预期,推动房地产业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扎实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