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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禹州市融媒体中心收集编辑:禹州市融媒体中心
“你在日常生活中有没有买过假冒伪劣产品?最后怎么解决的?”“如果遇到假冒伪劣产品,你可以找经营者协商或……”在202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禹州市司法局联合方山司法所到方山镇申垌村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通过悬挂横幅、发放法律书籍、现场咨询解答等方式,向辖区群众宣传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法律法规知识和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热点问题,并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重点讲解了假冒伪劣产品的识别方法和预防上当受骗的手段技巧,以及遇到假冒伪劣商品,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等相关知识。此次活动,共发放普法宣传读本100余册,法治宣传品300余份,现场解答咨询20人次。
随后,普法工作人员走进商超及周边商铺,向经营者们宣传经营者的主要义务以及违法经营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等知识,引导其树立正确的经营观和维权观。
此次宣传活动,不仅普及了法律知识,还在引导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正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求经营者诚信经营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通讯员:韩晓雅 李三妮)
编辑:赵勇
责编:董州旭
值班编委:王 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