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讯(通讯员 潘其兵 乔绍良 记者 朱鼎兆)在某家具订制市场展厅,江苏淮安市民张先生看中一张8000元的白色皮床,付款、留下送货地址,但是当送货上门验货安装时,张先生傻眼了。“当初明明是白色的,但是为何现在成了灰色”张先生认为自己上当受骗,在与商场负责人王先生沟通无果后,向淮安市淮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诉。经该局调解,近日,这起因灯光使消费者购错家具的消费纠纷得以解决:双方同意退款退货。淮阴区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在“生鲜灯”影响到食品安全,即将被全面叫停之际,消费者在购物时别被展示厅里的灯光给骗了!
展厅里的床在灯光下显得有点白色
淮安市民张先生因新房装修的颜色较深,想买一张颜色较浅的床,来调和一下房间的色彩。于是来到淮阴区某家具订制商场,逛了半天,选中了展示区一款价格8000元的白色皮床。当即用手机拍下了样子,随后扫码付款,留下送货地址。
回到家第三天,商场将床送到了指定地点,并由送床工人将包装拆开安装。张先生验收时发现送来床的颜色是深灰色,而非在店中看到的白色,于是打电话给家具商场负责人王先生,王先生说床是按张先生选订的样品做的,没错,并解释称样品床本色就是深灰色,在展示区超强的灯光照射下,看上去象白色。张先生拿出订床时所拍床的照片看了又看,心中嘀咕,自已订的床明明是白色的,怎么变成了深灰色,这下使房间颜色变得更深,会给人精神上带来一种压抑感,这床一定不能要,于是要求到王先生店中再次查看样品。
失去灯光照射,床恢复其本色——灰色。
商场负责人王先生则称,如想证明床在超强灯光照射下是否会呈现白色,张先生可将床运回商场展示厅进行验证。张先生听说样品已卖出,于是又拿出订购时床的照片与已放在自家房内实物进行比对,当转到同拍照时同一角度时,床呈现的部分细节和褶皱均说明王先生发给自已的床与展示厅中的样品一模一样。于是张先生有点傻了,同一张床,看时是白色,到了家里变成了深灰,看来自已真被展示厅中的灯光给骗了。于是要求王先生退货,王先生却说你订的什么货我送给你什么货,我没有责任,坚决不退。于是张先生拨打了12315举报王先生用灯光进行欺诈,要求退货。
接到举报投诉后,淮阴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随即展开调查。证据只有一张床的照片和一张床的实物以及一张微信付款记录。商场负责人王先生称,其用灯光照射深灰色床看上去象白色的,并非主观故意,因为他不知道来买床的消费者喜欢白色还是喜欢灰色,如果喜欢灰色的消费者,路过该床看是白色的,就一走而过,王先生就此失去了一笔生意,因此这种做法对自已没任何好处。淮阴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正告王先生,作为销售者,对商品展示,首先应用柔和的接近自然的灯光来照射,使商品保持本真、本色,这是一个经营者最起码的诚信。第二,展示商品时应在标价签上注明商品的颜色特征。第三,消费者选中商品后,应与消费者签一个书面订购协议,写清所订商品的规格、颜色等各种特征要求。如能做到上述三点,该纠纷就不会发生,更不会让消费者误认为是在用灯光欺诈。后经工作人员耐心调解,双方同意退款退货。
淮阴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要做到问清、看清、写清“三清”。问清,向经营者问清商品各项情况信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有义务向消费者说明商品真实情况;看清,如遇商品有灯光照射一定要细看,避免被灯光诱导、欺骗,可以采用关灯或将材料小样拿到室外看;写清,订购商品时一定要订立书面协议,写清所订商品各项要求。只有这样才能买到自已满意的商品,不至上当受骗。
编辑:秦小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