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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菏泽日报收集编辑:菏泽日报
“我们公司已经缴清了税款,也会尽快缴清滞纳金和罚款,争取早日从‘黑名单’行列中撤出,减少企业在融资贷款、发票领购等业务方面的影响。”菏泽某公司负责人在税务人员对其跟踪辅导时表示。
近年来,菏泽市税务局贯彻刚柔并济的执法理念,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诚信纳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依法依规公布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的同时,树立“黑名单”从进入到撤出全程管理理念,积极主动帮助失信企业增信减负。对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企业,通过专题培训辅导告知其“只录入不公布”和“提前停止公布”政策,鼓励失信企业修复纳税信用,助推企业回归正常经营。
下一步,菏泽市税务局在严格落实惩戒标准的同时,将进一步完善失信主体的退出机制,加强失信主体的管理,引导纳税人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发挥信用管理正向激励作用,营造公平法治的税收环境。
(通讯员 梁国丽 田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