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琦 通讯员 刘少博
近日,遂平县和兴司法所被河南省司法厅授予省级“枫桥式司法所”荣誉称号,从此和兴镇群众家门口多了家省级“枫桥式”司法所。
近年来,在遂平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指导支持及和兴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兴镇司法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省司法厅出台《司法的建设强基创优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要求,始终坚持弘扬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积极配合基层平安建设,建成了全县服务型政法窗口单位的标杆;建成了职业化、专业化、警务化的司法所干部队伍;提升了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健全了司法所业务工作制度和日常管理制度;完善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基层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联调机制;不断提升司法所在服务全镇中心工作、推进基层治理、加强基层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职能作用,进一步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米”。
在和兴镇党委的指导下,和兴司法所通过有效的载体不断丰富和延伸了党建引领的内涵,打造了“老梁调解室”、组建了“老梁调解团”。从群众需求和矛盾难点出发,确立了“源头化解”、“事要解决”两个金标准。创新工作模式,把党政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村支部书记、村贤能人等都纳入“老梁调解团”成员,将调解室搬到了村组、田间地头和群众家中,充分发挥了政府和群众连心桥作用。
在探索纠纷化解的过程中,先后启动全域党建、村贤议事、法治立规、德治润心、智治促融、心智助力等全方位探索,发动“村贤理事会”成员参与调解,让群众成为主体,探索法治、自治相融合的基层工作新路径,努力走出了一条党建引领、村贤议事、群众主体“三要素”助推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新路子,形成了具有和兴特色亮点的基层工作制度和治理体系,助力了和兴镇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上水平上台阶。“老梁调解团”自成立以来,已成功书面调解210余起,其中化解了信访积案17起。
下一步,和兴司法所将珍惜荣誉、砥砺前行,持续全面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履职能力水平,着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在服务全县工作大局和基层平安建设中展现新的担当作为,为遂平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贡献司法行政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