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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封面新闻收集编辑:封面新闻
杨俊封面新闻记者陈章采
“张某某,你因持刀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处行政拘留十日,行政拘留执行完毕。现因你涉嫌盗窃罪,我们将对你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5月5日,刚结束行政拘留走出荣县拘留、看守所大门的张某某,就听到长山派出所办案民警对他宣布了刑拘决定。张某某又重新被关进了看守所。
2023年4月24日下午,张某某(男,荣县长山镇人)在邻居家喝酒之后,前往其舅妈程某某家借钱,被拒后离开。随后持刀返回舅妈家将门口栓门绳索用刀割断后进入,不料又被程某某骂走。程某某因害怕张某某再来找麻烦,将此事告知女儿但某某和女婿王某某。但某某和王某某随即到张某某家中,双方在协商过程中发生矛盾冲突,被周围群众劝开,但、王二人骑车离开时,张某某持刀追逐,未果后张某某再次窜至其舅妈程某某家中,持刀绕程某某踱步并进行口头威胁。周边闻讯赶来的村民拨打了110报警,张某某见状逃离现场。
4月25日凌晨,还在睡梦中的张某某被长山派出所民警抓获,民警同时在其家中发现两辆疑似被盗摩托车。张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违法行为,同时也供述了自己三次实施盗窃的犯罪行为。
2022年8月,张某某潜入同村的黄某某家中,盗走清油、猪油、菜刀、大米、背篓等物品,总价1000余元;2023年4月中旬,在长山镇团结街和长山镇小学后门处先后盗窃2辆摩托车。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