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是城市未来的主人,打造儿童友好城市,事关广大儿童成长发展和美好未来。高青县始终坚持践行儿童友好理念,持续打造丰富多元的儿童发展空间,多方位深化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践,以儿童友好助推全龄友好,不断提升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个坚持”探索“点线面”结合的路径
坚持系统思维,加强整体谋划。将儿童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先后将“建设儿童友好城市”纳入高青县“十四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县政府“为妇女儿童办实事”项目。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全县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儿童友好协调议事制度,高标准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
坚持部门协同,强化系统推进。颁布《高青县“十四五”时期加快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行动方案》,实施13大行动、42项重点任务,33个单位具体牵头推进。县妇儿工委办牵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推进重点工作,及时解决困难问题,确保各部门各司其职、挂图推进。在千乘湖公园、县图书馆、县妇幼保健院等单位开展儿童友好公园、儿童友好图书馆、儿童友好医院等试点建设。
坚持氛围营造,打响儿童友好品牌。面向社会开展儿童友好城市LOGO、歌曲、绘画等征集活动,提升儿童参与能力和水平。在国际儿童节、世界儿童日等节日节点,广泛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宣传活动,组织儿童友好城市主题曲《爱在淄博》歌声漂流,转发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宣传海报、传播儿童友好理念,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热情。
“三个核心”凸显社区重点建设模式
推进以社区为核心的阵地建设。依托城乡社区开展儿童友好社区建设,按照“试点示范+全域推广”思路,首批打造1个县级儿童友好试点社区,融入家风家教、预防性侵、心理健康等元素,打造阅读区、游乐区、议事厅、烘焙室、心理咨询室等于一体的儿童友好社区,为下一步推进儿童友好社区建设打下实践基础。
推进以儿童服务为核心的品牌建设。在社区推进儿童友好家庭建设,选树县级文明家庭、五好家庭、最美家庭等特色家庭55户,市级家庭10户。组织申报淄博市“最受妇女儿童欢迎的社会服务项目”,“爱陪伴•心成长”项目入选。为全县无独立居住和学习环境的6—14岁困境儿童建设“希望小屋”34间,积极营造适合儿童成长的友好社会环境。
推进以儿童参与组织为核心的机制建设。探索儿童诉求表达、决策执行、监督评估、意见反馈的社区事务全周期参与机制,组建儿童志愿服务队,定期组织开展慰问老党员、环境整治提升等志愿活动,增强儿童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三个动员”凝聚全社会共同力量
动员儿童家庭参与。组建“家庭教育讲师团”,开展家庭教育讲座进社区(村)活动20场,通过个案分析、分享沟通等方式,让家长学习更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更有效的沟通技巧,帮助营造和谐健康的家庭教育氛围。
动员专业力量参与。县检察院、县妇联、县关工委联合出台《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将司法保护融入“五大保护”,进一步壮大未成年人“保护圈”。成立“心禾”工作站,持续推动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不断优化未成年人家庭成长环境,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
动员公益力量参与。发挥妇女儿童类社会组织的作用,策划推出儿童友好公益项目,成立“安澜花开”巾帼志愿者服务队200余支,开展知识讲座、婚姻家庭辅导、实践拓展等儿童主题志愿服务,以“公益+市场”的方式激发社会公益力量参与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动力、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