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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孙茁
近日,长春市某单位向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送来了一面写着“雷厉风行严执法、秉公办案得民心”的锦旗。这面锦旗有力彰显了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也是南关法院积极维护法律威严的良好体现。
某单位将大厦部分使用区域租给某管理公司,合同约定允许转租。某管理公司与美容院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将部分区域出租给美容院。后来,某单位通过诉讼途径与某管理公司解除租赁合同,但美容院作为次承租人一直未迁出。某单位遂以美容院为被告,提起返还原物纠纷诉讼。
进入执行程序后,法官郑同莹多次进行实地踏查,并要求美容院负责人王某配合执行,但负责人不愿意搬离房屋。法官又多次与王某进行沟通,王某不但不配合执行,还将部分房屋转租给案外人李某。为了阻止法院腾迁,李某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异议被驳回后,李某又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亦被驳回。
在这段时间内,法官和法官助理仍继续向美容院负责人王某释法明理,并阐明拒不配合执行的不利后果。最终,王某和李某同意搬离房屋,在法院的监督下,属于某单位的房屋终于腾空,案件执行完毕。
每一面锦旗都承载着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认可和肯定。下一步,南关区人民法院将继续贯彻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理念,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