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创业担保贷款工作自2004年开展以来,突破工作难点,改进服务模式,加大贷款发放力度,全力支持各类重点群体和小微企业创业就业,充分发挥了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带动就业倍增作用。至目前,全市创业担保贷款累计扶持11.15万名个人和558户小微企业创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7.27亿元,吸纳带动就业39.69万人,累计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贴息资金6.94亿元。
全面落实政策,充分发挥倍增效应。贷款扶持对象由下岗失业人员扩大到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等十类人员,使更多创业人员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鼓励小微企业吸纳带动就业,逐步提高贷款额度,个人贷款额度由最初的2万元以内逐步提高至不超过20万元,小微企业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00万元提高至不超过300万元。贷款利率逐步下降,进一步减轻了个人和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担保方式由单一的第三责任人担保扩大为可以抵押品、质押品进行反担保,并对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信用社区(乡村)推荐的创业项目,以及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创业人员等特定群体,免除反担保要求。
依托“一处跑、跑一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贷款经办环节和申贷资料,拓宽申报渠道,在受理审核上全面推行线下线上同时受理。全面运用“大就业”信息系统办理创业担保贷款业务,为申贷群体提供多元、便捷的贷款服务。推行一站式服务,实行人社部门审核借款人资格、担保机构尽职调查、金融机构贷前调查“多审合一”,避免多头审核和重复提交材料。将贷款受理、调查、审核时间由15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压缩办理时间33%。
从今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高校毕业生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由财政全额贴息,原高校毕业生个人承担部分利息由市、县财政承担,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3年可减少利息支出1.3万元。通过这一举措,在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过程中给予资金帮扶和贴息扶持,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今年1月至7月,全市创业贷款共扶持429名个人和53户小微企业创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98亿元,吸纳带动就业3563人。
各县市区将返乡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重点群体列为创业培训对象,邀请创业导师为学员进行免费培训,通过多媒体教学、现场指导和创业典型案例分析,帮助创业者增强创业能力,解决创业资金难题。
以“创”响酒泉、“贷”领未来为主题,开展进社区、进村镇、进商圈、进企业“四进”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政府公众信息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和创业先进典型,鼓励引导有创业愿望的各类重点群体通过创业担保贷款的扶持更好地实现自主创业。 (王建琴)
责任编辑:田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