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德州日报收集编辑:德州日报
2月10日,德城区医保局组织医护专家对全区同时也是全市首批申请居民长护待遇的失能人员进行评估认定,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失能人员将于3月份起享受长护服务。
前期,市医保局印发意见,确定自今年起,首先在德城区、乐陵市、禹城市、临邑县、庆云县和齐河县6个县(市、区)先行试点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到2025年底前实现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全面实施。此次德城区医保局开展评估工作也标志着我市城乡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正式落地实施。
居民长护险的保障对象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主要保障长期处于完全失能或半失能状态的参保人员日常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等所需服务费用。参保人员可根据护理需求选择医疗专护、机构护理、居家护理三种形式。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35元,其中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承担20元、个人承担10元、试点县(市、区)财政承担5元。试点期间,个人缴费部分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中划拨,参保人员个人暂不缴费。
“参保居民申请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前,连续两个年度,需正常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无需单独办理参保手续。可以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搜索德州医保小程序申请办理,或者由家属携带患者身份证或医保卡及近期相关出院记录到窗口办理即可。”德城区医疗保障局医保待遇管理股股长邱虔虔介绍说。
通讯员 | 刘凯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