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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厦门日报收集编辑:厦门日报
近日,我市新一年度社保业务数据专项清理工作已开始。专项清理工作针对以下两类人员的个人账户集中开展清退工作:到龄未在我市办理退休的参保人员,未在我市办理继承的死亡参保人员。为确保个人权益得到充分保障,相关人员请尽快到市、区社保中心咨询办理转移、清退、继承等相关手续。
参保人员到龄时具有厦门户籍,累计缴费年限不满十五年的,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申请在厦延迟缴费满十五年后办理退休手续,也可转移至厦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居保”)领取城居保养老待遇。
不申请延缴或转入城居保的到龄参保人,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zwfw.fujian.gov.cn)可网上提交办理退保申请,或凭有效身份证件、银联标识银行卡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退保手续。
曾在厦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但已在异地办理退休手续的,可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zwfw.fujian.gov.cn)网上提交办理退保申请,或凭有效身份证件、银联标识银行卡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退保手续。
曾在厦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还未办理退休手续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法定继承人尚未办理继承手续的(如果厦门为最后缴费地,且有异地缴费未归集的需先办理养老保险归集),可凭死亡证明材料、关系证明、有效身份证明、被继承人银联标识银行卡(使用继承人银联标识银行卡的,需提供申领死亡待遇承诺书或委托公证或继承公证材料)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查询并办理继承手续。
市民在办理过程如有疑问,可拨打0592-12333咨询。
(厦门晚报记者 吴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