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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医药卫生报收集编辑:医药卫生报
本报讯 (记者冯金灿 )近日,河南省卫生健康委下发通知,定于2023年11—12月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知识综合能力考核,报名时间为9月26日至10月30日18时。
根据通知,此次考核的报考对象为河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或拟申请资质的单位)拟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卫生报考对象所学专业应为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职业卫生、劳动卫生、职业卫生工程、安全工程、化学工程、劳动保护、矿业类等相关专业或从事职业卫生相关工作2年以上的技术人员。放射卫生(医用辐射,不含工业放射)报考对象所学专业应为放射卫生、核工程类、核物理、放射医学、放射化学、辐射防护等相关专业或从事放射卫生相关工作2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此次考核包括职业卫生检测、职业卫生评价和放射卫生(医用辐射,不含工业放射)三个专业方向。职业卫生检测、职业卫生评价以《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专业技术人员能力考核评估大纲》为主要内容。放射卫生(医用辐射,不含工业放射)以《医用辐射危害控制与评价》《放射防护检测与评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病防治人才项目确定的培训大纲为主要内容。考核根据专业方向,随机抽取命题,统一出卷,闭卷笔试,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考核报名由技术服务机构(或拟申请资质单位)统一组织,不接受个人单独报名,每个专业技术人员只能选择报考1个专业方向。
根据通知,从2024年3月1日起,拟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的机构,在申请资质认可时,其专业技术人员应为专业能力考核合格人员。在资质认可现场评审时,不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理论考核。考核合格人员颁发“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合格证书”。持合格证书,机构可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增加其专业技术从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