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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酒泉日报收集编辑:酒泉日报
2月28日,酒泉市瓜州县人民检察院与哈密铁路运输检察院签署了《关于建立兰新铁路(瓜州—哈密段)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的形成立足两地检察工作实际,通过加强协作,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严厉打击危及铁路运营安全和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等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敏感及性质较恶劣的案件,两地检察机关将积极召开联席会议,共商解决案件中的问题。同时,《意见》还明确,两地检察机关要主动加强与当地公安、自然资源等行政部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维护好兰新铁路跨区域铁路运营安全和生态环境等资源。对于履职中发现的相关行政机关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或违法履职的案件,要充分运用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其依法履职。
下一步,两地检察机关将以此为契机,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大格局,开展更加深入的交流协作,为区域铁路运营安全、环境资源保护和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李天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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