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这片阻洪林已经清理完毕啦,还通过了省、市河湖长制办公室的验收。”近日,湖北省荆州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张佩向受邀参加“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助力美丽中国建设”检察开放日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益心为公”志愿者和媒体工作者等介绍菱角湖管理区所辖沮漳河段阻洪林清障工作情况。
从2022年3月接到公益诉讼线索,到2023年1月将阻洪林应清尽清,荆州区人民检察院能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督促相应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助推湖北荆州沮漳河3500亩阻洪林问题得到彻底整改,确保行洪畅通,守护“一江清水”。
制发检察建议 助推3500亩阻洪林应清尽清
“荆州区沮漳河菱角湖河段内种植的大量高杆林木严重影响即将到来的汛期行洪安全,要求在12月31日前完成清障工作。”2022年3月,荆州区河湖长制办公室接到湖北省水利厅下达的督办函。
实施流域综合治理是湖北省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的重要前提和基本保障。沮漳河系长江一级支流,更是全省划定的16个二级流域底图单元之一,河道清障工作分秒必争。
当公益保护与企业利益相冲突,清障工作注定难以如期完成。怎么办?荆州区河湖长制办公室会商研判,亟需借力检察机关,启动公益诉讼,加快推进整改工作。
面对复杂的案情,张佩迅速响应,全方位启动前期调查取证工作,厘清工作思路。
同年9月、10月,该院分别向荆州区水利、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相继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各部门履职尽责,立即更正错误的行政许可行为,依职权注销企业的林权证,迅速组织开展河道内障碍物强制清除工作。
然而,涉案林地被纳入第三次国土调查林地范围,在未办理砍伐证的情形下无法进行砍伐。涉案公司又因内部股权纠纷,持续拖延办理砍伐证。
面对刻不容缓的河道清障工作,该院经过反复沟通,启动检察长+河湖长工作机制,组织召开特邀人大代表参与监督的圆桌会议,提出“国家公共利益受损的情形下,在履行法定告知程序后,可以将砍伐证办理在具有强制清障权的应急部门名下”的检察方案。
同年12月9日,该院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荆州区水利和湖泊局对涉案公司在沮漳河菱角湖河段河道范围内种植高杆林木的行为依法履职。
2023年10月,3500亩高杆林木被全部砍伐,涉案企业林权证也按程序层报省林业厅申报批准注销。
治理前
治理后
维护企业权益 持续赋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涉案林木可以被清理,但相关企业的利益及发展也需要有效维护。该院在办案过程中,极其重视对涉案企业营商环境的保护。
张佩多次带队赴宜昌涉案公司走访,了解企业诉求,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积极推进菱角湖管理区委员会和该涉案公司的民事赔偿进程。
考虑林木价格市场行情低迷的实际情况,该院建议菱角湖管理区在合理范围内提高提前终止合同赔偿金,尽可能为涉案企业挽回经济损失。
同时,考虑到涉案企业的自身“造血”功能,该院会同荆州区水利与湖泊局一起论证合法、合理开发利用沮漳河禁脚地用于现代化农耕可行性,并最终促成菱角湖管理区委员会和该公司签订了延长外滩土地租赁期限的备忘录。
如今,涉案企业拿到了320万元的损失补偿,并与菱角湖管理区重新签订合同,按原租赁价格将合同期限在原合同基础上延长8年。
“第一次去宜昌,负责人的抵触情绪非常大。一次次的上门沟通、他们的态度也一点点发生着转变,现在,企业对在荆州投资发展有了更强的信心与亲切感。”
该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助理黄小雨见证了涉案企业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点滴变化,也看到了检察公益诉讼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持续赋能。
用好公益诉讼 守护“城水合一”大美荆州
目前,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正成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生力军。
荆州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卜开知表示,检察机关是法治轨道上服务保障流域综合治理的重要参与者、推动者,全院检察干警正以共同缔造理念做好全区“城水合一”大文章,为荆州区全面建设三产融合发展示范区提供有力的检察保障。
2022年以来,该院共办理涉流域综合治理案件86件,制发检察建议36份,督促治理长江流域饮用水水源污染0.12平方米、清除洪障3000余亩、整治排污口13处、清理船舶污染1处,督促30家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进行整改。
在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过程中,该院兼顾“公益”与“诉讼”,对于诉前程序无法推动解决的公益损害难题,坚决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
6月6日,因荆州区水利和湖泊局在诉讼过程中已积极履职,该院变更诉讼请求为确认荆州区水利和湖泊局对沮漳河洪障清除行政行为违法。
同时,菱角湖管理区委员会采纳了检察机关全部建议,成立国有资产工作专班,完成对近年来签订的国有土地承包以及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的全面清查,建立了大面积、长期限合同必经司法所法核机制以及纸质、电子合同“双档”台账管理制度,确保国有土地及资产使用程序合法合规。
该案件的效果获得省、市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该院还在办理该案的基础上,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切入口,通过探索人大建议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正式推出“人大+检察治域同心圆”工作品牌,凝聚流域综合治理保护合力。
今年4月,该院公益诉讼部门收到群众举报——位于内环南路的西湖公园水域长期遭受污染,水质恶劣、鱼类大面积死亡,散发阵阵臭味。
承办检察官迅速实地走访、调查核实,启动“人大+检察治域同心圆”工作机制,并向住建、街道、生态环境、水利部门四家行政主管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全面排查治理西湖公园水污染问题,
“如今,西湖公园杂草丛生、水质恶臭的状况大大改善!”湖北省人大代表、西城街道三义街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李怡对西湖公园生态环境治理的未来充满期待,希望检察机关持续发挥与‘人大’的同向监督,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不断发挥积极效能……
据悉,下一步,荆州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认真充分履职尽责,持续为助力流域综合治理工作,做好生态答卷,守护“一江清水”,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贡献公益诉讼检察力量。
(通讯员:张宝方 彭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