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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弘扬社会正气,营造发展见义勇为事业的良好氛围。3月21日上午,昌乐县见义勇为协会成立大会在城关商务社区3号楼会议室隆重召开。潍坊市综治服务中心主任吴爱民,昌乐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剑发出席会议,各镇(街、区)、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审批服务局分管负责同志和协会会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由县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毕立新同志主持。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剑发代表昌乐县委政法委对协会的成立表示热烈祝贺。徐书记指出,见义勇为协会的成立,对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政法协调、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见义勇为工作体系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希望协会切实发挥作用,竭尽全力为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属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加大社会宣传力度,鼓励更多的人民群众加入到见义勇为行列中来,为平安昌乐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审议通过了《昌乐县见义勇为协会第一届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昌乐县见义勇为协会章程(草案)》,选举产生第一届理事会成员、监事,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新任会长刘玉亮作就职发言。
潍坊市综治服务中心主任吴爱民代表潍坊市委政法委、潍坊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对我县成立见义勇为协会和新当选的协会负责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吴主任强调,见义勇为协会要大力宣传见义勇为英雄事迹,探索创新保护激励措施,完善兜底保障机制,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切实增强协会的公信力和美誉度。
随后,吴爱民主任、徐剑发书记共同为“昌乐县见义勇为协会”揭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