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12315指挥中心获悉,该中心发布今年第三季度10起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案例一
洛龙区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汽车质量纠纷
9月11日,消费者刘先生反映,他1月在洛龙区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39万余元的越野汽车,9月发现车辆右下方尾灯罩裂开,且在行驶过程中有顿挫感,无法正常行驶,怀疑车辆存在安全隐患。他多次与4S店交涉无果,便拨打12315热线投诉。
接到投诉后,市局直属分局车辆交易所执法人员立即与刘先生取得联系,了解情况后联系该4S店调解。经调解,店方承诺履行“三包”责任,并与刘先生约定时间到店检测并制订维修方案。
案例二
洛龙区某停车场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停车收费问题
9月7日,消费者郑先生反映,他在洛龙区某停车场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路内停车位停车,当天7时20分将车驶入该停车位,当天18时40分驶出,管理方给其贴了3张收费单,共9元。郑先生认为不合理,便拨打12315热线投诉。
接到投诉后,洛龙区市场监管局辖区所执法人员立即进行调查,经核实,郑先生反映情况属实,该公司称由于系统故障出现失误,造成重复收费。执法人员已要求该公司与郑先生沟通解决,对其未执行政府定价行为另行处理。
案例三
涧西区某百货超市低标高售问题
9月1日,消费者史先生反映,8月30日上午,他在涧西区某百货超市购物,当时购买的蛋糕标价为每袋13.8元,但是商家按照每袋16.8元结账,并且账单总额为22.17元,商家却收了22.2元。史先生认为不合理,超市存在低标高售及“反向抹零”行为,便拨打12315热线投诉。
接到投诉后,涧西区市场监管局辖区所执法人员立即对此事进行调查,经核实,史先生反映情况属实。该商家已向史先生道歉并解决问题,执法人员对该商家的行为另行处理。
案例四
通过网络订购西工区某酒店住宿服务退费纠纷
7月7日,消费者王女士反映,她当天通过网络在西工区某酒店订购了住宿服务,支付房费540元,半个小时内因计划有变,遂与酒店协商退房退款,但遭到对方拒绝。王女士多次与酒店沟通无果,无奈拨打12315热线投诉。
经西工区市场监管局辖区所调查,王女士所述情况属实。该酒店以“网络平台上标注‘订单确认不可取消’”为由不愿退款,经执法人员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多次组织双方调解,最终该酒店同意退款。执法人员对店方的行为另行处理。
案例五
西工区某饭店餐饮问题
9月18日,消费者潘女士反映,她当天在西工区某饭店就餐时看到老鼠从房顶掉落,认为该饭店存在食品安全问题,遂拨打12315热线投诉。
接到投诉后,西工区市场监管局辖区所执法人员立即进行调查,经查,潘女士所述情况属实,已要求该饭店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消费者就餐环境及食品安全。该饭店已向潘女士道歉并处理此事,执法人员对该饭店的行为已另行处理。
案例六
西工区某生活电器有限公司分公司售后纠纷
8月15日,消费者孟先生反映,他5月29日在西工区某生活电器有限公司分公司购买了一台分体式空调,安装后发现该空调在运行时有严重异响,存在质量问题,多次检测处理却没有解决问题。他与店方协商更换商品遭拒绝,于是拨打12315热线投诉。
接到投诉后,西工区市场监管局辖区所执法人员立即进行调查,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店方同意给孟先生更换同款同型号的空调。
案例七
西工区某电子产品有限公司售后纠纷
9月18日,消费者张先生反映,他9月13日在西工区某电子产品有限公司购买了一部手机,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该手机无法正常接打电话。售后检测到存在质量问题,他找到商家要求退货,被商家拒绝,遂拨打12315热线投诉。
接到投诉后,西工区市场监管局辖区所执法人员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经执法人员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商家给张先生更换了一部同款同型号的新手机。
案例八
洛龙区某商业零售超市产品质量纠纷
9月14日,消费者王女士反映,她当日通过网络平台在洛龙区某商业零售超市购买品牌面霜,到货后发现面霜只剩瓶底。她认为不合理,遂拨打12315热线投诉。
接到投诉后,洛龙区市场监管局辖区所执法人员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经执法人员调解,该网络平台已将王女士支付金额全额退还。
案例九
洛阳某机械有限公司特种设备售后纠纷
9月23日,消费者王女士反映,她5月在洛阳某机械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台家用电梯,使用期间多次出现质量问题,商家一直不予处理,遂拨打12315热线投诉。
接到投诉后,涧西区市场监管局辖区所执法人员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经执法人员调解,该商家及时给王女士维修了电梯并承诺质保3年,目前设备已正常使用。
案例十
老城区某健身服务有限公司办卡纠纷
8月2日,消费者柳女士反映,她之前在老城区某健身服务有限公司给孩子办了儿童健身卡,7月发现商家私自扣除了13次练习费用,但这期间她带孩子出去旅游并不在家。她与商家沟通无果后,遂拨打12315热线投诉。
接到投诉后,老城区市场监管局辖区所执法人员立即调查,经查,柳女士所述情况属实,经调解,该商家已积极解决问题,现已经补齐课程。执法人员对该商家的行为另行处理。(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李岚 通讯员 李二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