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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疆法制报收集编辑:新疆法制报
8月22日,博州地区精河县公安局蒙都布鲁库派出所民警联合县消防救援大队上演爱心接力,合力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
当天下午,在茫丁乡小庄子村四队巷道口一位村民在务农时偶然发现,一棵树上挂着一只被线缠住、动弹不得的猫头鹰,村民看到后,立即报告了当地蒙都布鲁库派出所。
接到警情后,精河县公安局蒙都布鲁库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过现场观察,他们发现猫头鹰被挂在树枝上,缠住的线勒住了它的头部及翅膀,无法飞行。考虑到如果强行解救可能会对猫头鹰造成二次伤害,甚至可能导致其窒息死亡,民警决定向消防大队求助。
消防大队在接到救援求助电话后在7分钟内到达了现场,在救援行动开始前,消防员和公安民警共同制定了救援计划,同时消防员利用攀爬设备,熟练地进行救援操作。经过紧急救援,成功地将猫头鹰从树枝上解救下来。救援成功后,消防员们发现猫头鹰的翅膀伴有伤痕。
为了保证猫头鹰能得到及时的治疗,民警联合消防大队工作人员将其送往当地的相关部门,经精河县林业和草原保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鉴定,该猫头鹰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接下来精河县林业和草原保护服务中心将选择进行医治,确认无误后放置到周边植被茂密易于藏身的区域将此鸟进行放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