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乡法院执行局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快速行动,果断出击,成功将被执行人名下车辆进行扣押,严厉打击了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行为,倒逼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2月28日下午16时45分,执行干警接到申请执行人张某的电话:“闫法官,我发现周某的车了,在某小区停着,您快来啊!”在执行干警主动联系申请执行人释明要全力配合执行并积极提供线索的情况下,申请执行人张某给法院来电称发现被执行人周某名下车辆的行驶轨迹,并向法院告知该车目前具体位置。
16时55分,执行干警到达现场,发现了被执行人周某名下登记的车辆。因周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已将上述车辆查封,并向被执行人发出责令交出车辆通知书,但被执行人未实际交付。核验了车辆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后,执行干警随即电话联系被执行人,但被执行人拒不接听,执行干警又给停车预留的电话联系,打了多次均未接通。执行干警随后联系拖车公司准备拖车,在等待拖车过程中,再次拨打停车预留的电话,接通后,对方称是被执行人的丈夫代某,执行干警告知代某因周某未履行法律义务,该车辆已被法院查封,现法院准备将该车辆实施扣押,请予以配合。被执行人家属认为车辆是其一直开着,不应当被扣押,故拒绝配合,拒绝交付车辆。
执行干警耐心细致地给代某讲解为何要查封、扣押,如不配合或阻碍执行公务将负法律责任。经与代某耐心沟通,执行干警做通其思想工作,最终代某同意配合将车辆实施扣押,对车内物品予以清理,并将具体情况告知了被执行人周某,被执行人周某和家属表示将积极和申请执行人商议还款事宜。如商议不成,同意按照法律程序依法对扣押的车辆进行评估拍卖。
能动司法,亮剑执行。下一步,金乡法院将用足用好各类强制措施,加大对规避、抗拒执行的惩戒力度,倒逼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将人民群众胜诉权利及时转化为“真金白银”。
通讯员:李庆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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