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延吉融媒收集编辑:延吉融媒
2023年延边州支持居民刚性、改善性住房需求,拟阶段性调整相关政策。
积极落实银行个人贷款利率调整政策,建立并实行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机制。评估期内,全州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环比和同比连续3个月均下降时,下调首套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10个基准点。商业贷款首套个人住房首付比例下调至20%,第二套住房首付比例下调至30%。
支持商业银行适度加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发放力度,鼓励商业银行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为居民家庭提供较优惠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简化抵押存量房交易程序,建立交易资金监管机制, 开展已抵押存量房在未解除原抵押状态下交易过户(即“带押过户”),符合条件的实现同步完成抵押存量房过户、受让人抵押权新设、转让人原抵押权注销、转移或变更等多个事项,节约交易双方资金和时间成本。
自 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0号)规定, 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支持各类企业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接洽,组织商品房集中批量购买活动。批量购买的商品房需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坚决打击扰乱市场价格的行为,切实稳定市场预期,增强市场信心。
鼓励县(市)政府对纳税贡献大的企业员工、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生育第二或第三胎的家庭购买商品房给予适当补贴,具体标准由县(市)政府自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