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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惠州公安收集编辑:惠州公安
酒后驾驶
严重危害社会安全
但是仍有人怎么劝都劝不住
怀抱侥幸心理以身试法
认为自己运气不会那么差被查到
近日
惠州交警在行动中
查获一名“醉猫”
5月9日晚,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江南大队在辖区内开展夜查酒驾整治行动。
行动中,民警在演达大道石湖苑路段设立检查点,按照“逢车必查”、“一车多查”原则,对过往车辆进行逐车“过筛”检查。次日0时许,一辆号牌为粤LF**78的小车在临近检查点时,突然拐进辅道停在路边。
见此情形,民警立即上前进行检查。经呼气检测,该驾驶员的酒精含量为104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经了解,据驾驶员称,其晚上与朋友聚餐时喝了啤酒,聚餐结束时自以为很清醒,于是便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了解情况后,民警对驾驶员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将其带去医院进行血液检测。该案件正进一步处理中。
惠州交警提醒: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呼吁广大驾驶员
时刻遵守交通法规
自觉抵制酒驾醉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