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 娃
涨工资、休假、节日福利……据石榴云/新疆日报报道,在近日召开的昌吉回族自治州新业态行业集体协商观摩会现场,凡是关系切身利益的问题,快递小哥们都可以坐下来跟企业协商。快递小哥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场观摩会是昌吉州为更好保障快递员权益作出的探索,也是我区用制度创新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保驾护航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随着产业转型升级的推进和社会分工的进一步细化,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网络直播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数量大幅增加。数据显示,目前新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规模超过了50万人。迅猛发展的新就业形态带来了更多的发展新机遇和就业新空间,同时也给劳动关系制度建设带来了新挑战。要让新就业形态充分发展,就需要相关部门积极寻求“新解法”,用制度创新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更有尊严、更有保障、更有前途。
从固定岗位到灵活接单,从定时定点工作到随时随地工作,新就业形态改变了传统的就业方式和雇佣模式,塑造了新的劳动关系。任何新事物在发展的初始阶段都会面临这样那样的问题,新就业形态也面临着种种“烦恼”。比如,职业缺乏制度保障、社会保障覆盖面不够、职业技能人才评价体系不完备等。这些都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发展道路上的“绊脚石”,必须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值得高兴的是,我们看到各地各部门正出台各种有针对性的创新举措,破解新就业形态“成长的烦恼”。比如,昌吉回族自治州出台《关于在昌吉市、奇台县总工会快递、外卖、货车司机行业开展集体协商试点的工作方案》,鼓励新业态行业协会与行业工会依法协商制定行业用工规范、最低工资、工作时间等行业劳动标准,签订行业性集体合同或协议,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基本权益。还有人社部门积极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阿勒泰地区陆续成立快递行业党委,乌鲁木齐对快递员进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等。这些都是通过探索和建立制度化的服务机制,推动新就业形态健康发展。
发展中的问题要靠发展来解决,成长中的烦恼须在成长中化解。只有让制度创新跟上新就业形态发展的脚步,才能为更多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撑起“保护伞”,让新就业形态释放更大潜力和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