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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北日报收集编辑:湖北日报
近日,汉川警方查获3名非法捕捞水产品嫌疑人张某(男,35岁,汉川杨林沟人)、张某银(男,48岁,鄂州梁子湖区人)、陈某富(男,54岁,鄂州梁子湖区人)并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情回顾
2022年12月25日,犯罪嫌疑人张某明知汉北河汉川段水域为禁捕区的情况下,仍聘用张某银、陈某富等人驾驶吸螺船使用拖拽泵吸耙刺(俗称吸螺机)在该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螺蛳,并于12月27日时许在汉川段开发区五湖村泵站水域内被汉川市农业农村局渔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现场查获,共查获吸螺船两艘、工具两套及水产品螺蛳9200斤。
案件被移送至汉川市公安局杨林沟派出所办理,立案后民警立即开展了相关调查,并于2023年2月13日将张某银、陈某富二人查获。2月15日,张某迫于压力到汉川市公安局投案自首。
目前,张某、张某银、陈某富3人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依法采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平安汉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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