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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方法制报收集编辑:北方法制报
通讯员 张馨月
“工作人员,带被执行人姜某进行拘留前体检,然后按照法律程序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当听到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要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刚刚还态度强硬的被执行人姜某立刻慌了,当即表示马上打电话凑钱,偿还申请执行人欠款,不要对其进行拘留。
原、被告系朋友关系,2017年10月26日,因被告姜某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先后在原告处借款28万元,后偿还了5600元,尚欠借款本金274400元。被告姜某于2017年10月26日出具了借条,并于2017年12月28日重新出具了还款协议,载明尚欠借款本金274400元,约定从2018年1月起按照年利率4%支付利息。但后期,由于姜某没有按已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期限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刘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在执行阶段被告姜某辩称,对借款本金274400元数额和借款时间无异议,但不同意偿还利息,因为自己曾给刘某买过电脑、电话等产品,花费1.4万元。
体检结果显示一切正常,符合司法拘留条件,在此期间执行法官再一次严肃地向被执行人姜某进行释法明理和耐心劝导,希望姜某珍惜这次机会,但双方几番协调仍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面对这一情况执行法官向院领导进行了汇报,最终法院决定对姜某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当听到法院要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后,一直淡定的姜某马上打电话联系家人凑钱。考虑到姜某目前的经济情况,双方经过协商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姜某的母亲也对申请执行人刘某表达了歉意,并现场归还了一部分欠款。
今后,铁西法院也将继续加强教育感化、预拘留等措施,加大强制执行力度,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共同构建诚信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