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赵继林
3月20日,南方农村报报道了云浮市南盛镇铁场村3名村干部冒领拆旧复垦补偿款,报道中提到有村干部害怕事情败露,甚至企图私下“退赃”(详见→《云浮一村3名干部冒领补偿款被查,案发前私下找村民退赃》)。村干部突破纪法底线,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冒领拆旧复垦补偿款,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发人深思。
拆旧复垦的目的本来是盘活闲置土地资源,以此缓解城市建设用地供给不足与农村宅基地闲置浪费之间的矛盾。据报道,拆旧复垦收益颇丰,铁场村106户村民可获得约1200万元收益。一些村干部突破底线,利用监管盲区,结伙盯上了这块“唐僧肉”。这些“蛀虫”们毫无底线分食“唐僧肉”的时候,村民该领的补助不能到位,国家政策不能落到实处,就会对群众生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产生负面影响,社会公平正义就得不到体现。
那么,为何村干部冒领现象屡禁不止呢?除去村干部的个人道德因素外,恐怕更应该在制度层面上去寻求答案。一方面,由于基层操作的不透明,导致村民知情权严重缺位。村干部利用了信息的不对称,很方便地通过本人或者亲友冒名顶替,把补偿款收入自己囊中,村民几乎无从知晓和参与。倘若通过全面公开,使得每一笔资金都让人看得明明白白,也不至于出现村干部冒领的现象。
此外,铁场村村干部冒领现象突出,与基层的监管机制不够健全有直接关系。按理说,铁场村拆旧复垦项目需要经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审批和验收,包括权属人、地类、规划情况等都有一套严格的监管制度和工作程序。然而,铁场村3名村干部冒领拆旧复垦资金的事件表明,这项工作的制度和程序还需进一步完善。缺失了严格的监管,便滋生了权力的寻租空间。
需要强调的是,作为最基层的农民,他们在整个社会中相对弱势。铁场村3名村干部冒领农民补偿款,本质上是强者对弱者的生存排挤,这种侵害弱者的恶尤不可恕。受制于教育程度与文化水平,广大农民在其权益受到侵害时,并不能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放任这种对农民的侵害,受损的不仅是农民的利益,还有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
对于类似铁场村的冒领事件,显然不能仅仅依靠惩罚来解决问题,需要相关部门建立起一套制度化的权力约束机制。一方面,要深化政务村务公开向基层延伸,让村民真正懂政策、讲政策、用政策,从而切实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受益权;另一方面,要完善监管和监督机制,堵住制度或者程序漏洞。比如相关部门可以采取电话询问并尽量多地进行入户调查,并对复垦项目进行不定期抽查和暗访;层层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开放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渠道和机制,让基层政府和干部真正“眼睛朝下”。相信,有这样的阳光操作,此类违法行为的空间就会大大压缩。
一言以蔽之,制度化的权力约束机制,将能对基层干部的寻租行为形成有效监督。打通权力监督的“最后一公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确保权力与监督并行,才能让老百姓感受到“阳光”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