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门市商务局官方微信消息,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发放“以旧换新”消费券和抢抓“五一”小长假促进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江门市即日起开展2024年家电“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发放家电“以旧换新”消费券,推动绿色智能家电消费。
【活动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补贴总资金500万元,补贴资金用完即止。如补贴资金提前用完,将另行公布结束日期。
【补贴对象】
在活动时间内,个人消费者(以下简称购买人)交售旧家电,并向报名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购买绿色智能低碳的空调等17类家电产品和手机类电子产品(以下简称家电产品),可享受家电“以旧换新”消费券补贴。
交售旧家电的个人与购买人必须一致。购买人最多可享受4次消费券补贴,消费券3天内有效,过期自动失效。
【补贴家电范围】
交售旧家电及购买新家电产品范围为:空调(含中央空调)、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干衣机)、电视机、热水器(含壁挂炉)、吸油烟机、燃气灶(含集成灶)、洗碗机、扫(拖)地机、打印机、空气净化器、微波炉(含一体机)、电磁炉、电饭煲、电风扇、净水机、微型计算机(含台式和便携式计算机)和手机。交售旧家电和购买新家电的品类不需一一对应,但数量需相同。
购买新家电需为绿色智能低碳商品。绿色智能低碳家电及电子产品范围参考:已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已纳入能效(水效)标识目录的产品,能效(水效)等级应达到二级及以上。没有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能效(水效)标识目录的产品,不予补贴。
【补贴标准】
按购买新家电销售价格(以该商品销售发票“价税合计”一栏为准)的10%给予补贴,每件家电补贴金额不超过500元。单个消费者(以身份证号为准)享受补贴总金额不超过2000元,且享受消费券补贴不超过4次。
单张消费券只能用于购买一件商品,对应开具一张发票,不得拆单拼单使用。
【补贴申请流程】
1.交售旧家电
消费者向回收企业或与回收企业合作的活动商家交售旧家电取得《旧家电回收证明》,并拍摄旧家电现场回收照、铭牌标签照各一张。
2.领取消费券
活动商家向消费者云闪付账户派发“以旧换新”消费券,消费者领券后可实时在云闪付APP查看已领取的消费券。消费券不可拆分、不可提现、不可转赠、不可售卖。
3.使用消费券
消费者凭“以旧换新”消费券在活动商家购买新家电并通过云闪付APP进行支付享受新家电销售价格10%的优惠。同时拍摄新购家电销售发票照片1张、交易凭证照片1张、新购家电照片2张(整体外观+铭牌标签)、新购家电绿色智能低碳证明照片1-2张。
4.上传补贴申领资料
消费者前往“云闪付”活动页面按提示上传补贴申领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