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番禺台收集编辑:番禺台
物业小区共有资金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去年来,番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共有资金的指导和监管工作。
番禺区住建局督促有公共收入的物业小区完成共有资金的单独开户建账工作,在维修资金专户管理银行开设共有资金账户,账户名称设为“管理单位+物业小区+共有资金”,不得以个人名义开设。督促共有资金管理单位每季度公示共有资金收支情况,规范公示文本格式,明确在宣传栏、收费处、大堂等显著位置向业主公开信息,并抄报属地社区居委会,对共有资金收支异议情况限期作出书面答复。
该局加强政策宣传,提高物业公司和业主组织使用共有资金的知晓度,通过业主共同决定,大力推动共有资金用于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护费用开支,有效解决向住户筹集资金难问题。同时,发现涉嫌违规使用情况,加大调查取证力度,在市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积极协调专户银行获取共有资金账户余额、银行流水等信息。去年番禺区查处一宗擅自使用小区共有资金违法行为,对相关管理单位及个人给予警告和罚金17万元,起到有力震慑作用。
文:番禺融媒记者 何洋 通讯员 陈印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