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鲁中晨报收集编辑:鲁中晨报
近日
张店区人民法院
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2023年第16期)
张店区人民法院在执行柳晓与刘文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刘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柳晓提出悬赏执行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刘文,身份证号码:370322****07200212
执行案号:(2022)鲁0303执恢795号
执行依据:(2019)鲁03民终4549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568147元
悬赏金额:举报人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刘文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10%(或申请人承诺的其他悬赏承诺)予以奖励。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533-2861522
特此公告
二0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来源:张店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