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日,《江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下称《条例》)正式实施,这是我市首部规范和约束个人行为、提升城市整体文明程度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实施两年以来,我市文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两年多以来,为了让《条例》深入民心,市文明办组织百姓宣讲员深入基层村居,开展“向不文明行为说‘不’”等《条例》学习宣传主题活动场近百场,呼吁市民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开展志愿服务“四个最美(佳)”、志愿服务“四个100”先进典型评选等活动,对志愿服务先进典型进行激励嘉许和褒扬宣传,至今全市已涌现出330名金、银、铜奖志愿者和近8万名一至五星级志愿者。
文明村镇创建方面,全力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全市共创成12个全国文明村镇,13个省级文明村镇,115个市级文明村镇。持续加强农村宜居环境建设,建成一大批岭南特色美丽乡村,创建中国美丽乡村3个、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镇和示范点18个,获评广东十大美丽乡村1个、美丽乡村精品线路3条、特色名村5个。
文明单位创建方面,推动了20个文明单位与20个社区联系结对及常态化参与文明城市创建。
文明家庭创建方面,开展了梁启超家风家教、红色故事等家庭教育大讲堂1100场,10户“最美家庭”获评全国、省级“五好家庭”“最美家庭”。近三年来共创建省、市级家庭文明建设示范点46个、省级首批家教家风实践基地1个。
文明校园创建方面,开展“新时代好少年”选树学、小学生“开笔礼”、五邑童谣征集传唱等活动,滋养激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目前共有全国文明校园4个、省文明校园5个、市文明校园63个。
江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在中央、省测评中,保持全省前列,在中央文明办推出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巡礼”中成为广东省最先入选城市。
江门市民:以实际行动为建设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条例》实施以来,全市人民群众文明素养和全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升。很多市民都表示,要积极践行《江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做文明江门人,为我市建设文明城市贡献更多力量。
市民何小姐说:“吃剩的打包带走,能吃多少点多少,不要过度点餐造成浪费。”
市民陈女士说:“购物买菜尽量用环保袋,这样更加节俭和环保。”
市民梁女士说:“宠物有时会随地大小便,我看到宠物的主人都会带报纸或者袋子收拾好,扔进垃圾桶。”
市民李小姐说:“如果发现前方路面有积水,开车时应减速让行人优先通过,以免积水溅到行人。”
市民何女士说:“以前在公园或社区广场,在很远的地方就能听到跳广场舞产生的噪音,现在跳舞的人都很自觉地调低音乐,大家都文明了很多。”
记者:李子君
编辑:丁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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