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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网/新疆日报讯 5月8日,自治区教育厅网站发布公告,公开征求《残疾人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
《征求意见稿》明确,行动不便的残疾考生可以优先进出考点、考场。考点应按1人/生的标准配备引导辅助人员,负责将有需要的残疾考生从考点警戒线引导至考场门口,协助其接受考场监考人员的证件检查和违禁物品检查。检查通过后,由考场监考人员引导残疾考生到相应的座位上准备考试。考试结束后,引导辅助人员负责将残疾考生从考场门口引导至考点警戒线并交给残疾考生监护人。
考试过程中,引导辅助人员可对行动不便残疾考生提出的合理行动要求进行必要的辅助。
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同意,肢体残疾程度达到一级、二级的残疾考生可以乘车进入考点。送残疾考生的车辆,在残疾考生进入考场后,必须驶离考点;待考试结束后再进入考点接残疾考生。
为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残疾人平等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起草了《残疾人参加自治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5月8日至5月15日。
据了解,2023年前,自治区对残疾人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没有统一的考务实施细则,各地根据实际自行提供合理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