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帮我解决了这个‘悬在头顶’的大问题!”25日,原告黄某对城厢区法院承办法官说。这起因房屋漏水引起的侵权纠纷案件,从受理到案结事了仅用了8天,法院的高效调解促进了双方当事人由互不相让转为握手言和,解开了邻里间一年多来的心结。
去年3月,家住21楼的张某因装修和使用不慎造成家中漏水,并渗漏到20楼黄某家中,导致其房屋吊顶、橱柜等不同程度受损。于是,黄某要求张某赔偿自家损失。一年多来,小区物业等第三方机构多次参与调解,但因双方对赔偿数额存在异议,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4月17日,黄某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张某停止侵害并承担因漏水造成的各项损失近1万元。
承办法官在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希望到现场查看漏水情况,以便更直观把握案件事实。然而,原、被告双方均以不愿让小区居民、邻里熟人圈知道此事等为由,拒绝法官勘查现场。同时,双方均声称不愿与彼此当面沟通此事,主张直接对簿公堂。
为破解僵局,承办法官只好向小区物业询问情况。经了解,去年小区物业曾两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漏水问题在当时已经得到处理,但对于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一直未完成协商。
考虑到该案案情虽然简单,但因漏水造成的各项损失数额需通过鉴定才能确定。而启动鉴定程序不仅耗费时间,也增加当事人诉累,鉴定费用也会根据鉴定结论进行分配负担,不能从根本上缓解矛盾。为此,承办法官决定先行组织双方进行“背靠背”调解,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从情理讲到法理,帮助双方分析调解解决的利弊得失。同时,邀请双方都有一定信任基础的所在楼栋楼管人员作为中间人参与调解,进一步拉进了双方对损失金额的调解差距。
25日,双方当事人在经办法官的引导、调解下达成了和解协议,由张某家属一次性支付和解款5000元,黄某也当场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
承办法官表示,生活中,楼上楼下因漏水、装修损害,左右邻里因通行、通风、采光、排水等问题引发相邻纠纷的情况时有发生,如果不能及时有效化解矛盾,解开心结,不仅影响日后邻里间的日常生活,还存在社会治安隐患。以漏水为例,受损方可先采用拍照、录音录像等方式进行证据固定,请第三方如物业或其他业主进行漏水原因排查,确定责任方,以便协商修补及处理后续赔偿等事宜。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作为邻居,只有多沟通、多理解,多换位思考,构建好的邻里关系,各方才能够实现双赢。
(来源: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 记者:陈盛钟 通讯员:陈妍 编辑:吴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