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石平
1月18日,山东潍坊一男子买烟后亮出身份证,称“我未成年,你违法了”,并向店家索要1万元私了,引发网友热议。据报道,店家说,他个子挺高,捂得很严实,没看出他是未成年。店家说把钱退给他,对方不依不饶,自己无奈报警。目前案件正在调查中。(据1月21日北京日报)
(网传视频截图)
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但现实中,能够严谨地按照法律规定做到的商家并不多。
而这样的违法行为一旦被发现,商家就可能会面临严重的行政处罚。据相关法律规定,由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烟草专卖、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于中小商家而言,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这恐怕也是这位“未成年”男子要求1万元私了的最大“筹码”。
该男子一系列“丝滑”的操作,很明显就是蓄意而来。他利用一些商家对相关法律知之甚少,对于“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的法规执行不力的现象,刻意隐瞒自己的身份特征,引诱商家做出疑似违法行为之后,以告发相要挟索要钱财。这就属于典型的知法犯法,以法牟利,已经涉嫌敲诈勒索。
从曝光画面看,该男子身材高大、“全副武装”,包裹得严严实实,确实看不出是不是未成年人,他声称自己是未成年人,未必就是实情。如果是有意要来谋财,拿了别人的身份证,甚至拿了虚假的身份证,也不是没有可能。这种“对赌”式的敲诈,看准的就是商家因违法而心虚,不敢报警的弱点,一旦商家正直点,硬气点,敢于面对自己的疏失,勇于寻求法律的保护,这种手段就无法得逞了。
立法的本意是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正当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任何人都不能利用他人的违法行为牟利,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更不能成为敲诈勒索的筹码。法律会给予未成年人应有的保护,但同时也绝对不会纵容其轻视法律,利用法律,把未成年人身份当成“摇钱树”的行为。
当然,广大经营者也要从这一事件中吸取教训,既然法律规定了不能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并且也给出了清晰的行为规范,那么首先该张贴的提醒标识要在显著位置贴起来,对于任何疑似未成年人,却要购买相关商品的人,都应积极主动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依法做好自己分内的事。看上去或许是多了一些小麻烦,实际上避免的是更大的麻烦。须知,种德者必养其心,守法者必利自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