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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食安收集编辑:四川食安
近日,四川天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市民举报,反映一商家在网购平台上宣称在售的某款“电动车挡风衣”产品写着“专利产品”,但未标明专利类型和相关专利号,真实性存疑。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商家开展检查。
经查,该商家在网购平台上销售“电动车摩托车儿童挡风被冬季后座挡风罩加绒加厚亲子款电瓶车挡风衣”商品时,在下方商品广告图里插入了一张“专利产品 仿者必究”的警示图,但在网页上并未注明该商品的专利类型和相关专利号。
当执法人员要求商家提供该产品的专利号等证明材料时,商家承认用“专利产品”几个字打广告,是为了“唬住”消费者,诱导消费者认可并购买其产品,且无法提供相关专利证明材料。
该商家未取得相关专利却在广告中谎称取得专利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目前执法人员已要求该商家撤下违法广告,并依开展立案调查。
“消费者看到‘专利产品’几个字,往往会以为这款产品获得了官方认可。个别商家正是利用消费者这一心理,在广告中弄虚作假。消费者可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查询真伪。”四川天府新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提醒消费者,并表示将大力推进“春雷行动2023”执法行动,坚决维护市场秩序稳定,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来源:四川天府新区市场监管局 作者: 记者程伯全 校对:陈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