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热播连续剧《人生之路》迎来大结局。该剧改编自作家路遥作品《人生》,播出以来多次登上热搜。剧中李沁饰演的巧珍,拥有一颗金子般的心,却命运坎坷。幸好巧珍在上海遇到付阿婆,同样命运坎坷的付阿婆给予她女儿般的关爱,屡次帮她走出困境。
查出癌症后,付阿婆决定放弃治疗,还带着巧珍,挑选心仪的照片做遗照,嘱咐巧珍用肖邦的《离别》当送别曲,并立下遗嘱:把名下房产赠与保姆巧珍。
得知此事后,付阿婆的远房亲戚跑来闹事,认为遗嘱无效。
那么,付阿婆有权将遗产(财产)赠与保姆巧珍吗?
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田海峰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设立遗嘱信托。
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剧中付阿婆过世,遗嘱产生法律效力。面对付阿婆远房亲戚的为难,巧珍积极提交证据,证明付阿婆所立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证明老人立遗嘱的背景。法院最后判决遗嘱有效,巧珍顺利得到付阿婆赠与的房产。
虽然剧中巧珍顺利获得付阿婆赠与的房产,但现实中常有人因立遗嘱不规范而产生争议,影响遗嘱的效力,导致违背立遗嘱人真实意愿的情况发生。
田海峰提醒:遗嘱是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做的个人处理,并在立遗嘱人死亡后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在立遗嘱时,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
1.遗嘱形式需规范
常见的遗嘱种类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公证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法律对每一种遗嘱形式都有明确且具体的要求,订立遗嘱时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立遗嘱人一定要注重细节,若遗嘱立得不规范有可能引发纠纷。
2.遗嘱中的财产须归自己所有
剧中付阿婆丧夫、丧子,通过遗嘱方式将自己的遗产赠与保姆巧珍。实际生活中的赠与,还需要考虑赠与财产的权属问题。假如赠与的财产不归老人完全所有,那么不属于老人部分的赠与,可能存在无效的情形。也就是说,遗嘱只能处置自己的个人财产,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或是继承的共同财产等)需要析产后再写清自己的部分。
3.遗嘱不能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若立遗嘱人立下遗嘱,将自己所有的遗产都留给婚外情人,没有给配偶、年幼的孩子留下生活费用,这种情况遗嘱会被认定为无效。
4.区别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
简单来说,遗嘱是写给法定继承人的,而遗赠扶养协议是写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孙子(女)、外孙(女)都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所以写给他们的遗嘱实际上是遗赠协议。
遗赠扶养协议有一个特殊条件,受遗赠人在知道或者是应当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