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齐鲁晚报青岛融媒收集编辑:齐鲁晚报青岛融媒
记者 张晓鹏 通讯员 牟保平
2023年7月17日凌晨,冯某某驾驶小客车沿松岭路行驶至东陈村路口时,与停放于此处的车牌号为鲁V91***的小货车相撞,造成两车损坏,并致使站立于小货车车厢内工作的阎某某受伤。
事故发生后,阎某某因头部受伤严重,被120救护车紧急送往医院,并在当天凌晨做了开颅手术。术后一直在重症监护室,日均花费近万元,再加上前期的手术费用,不到10天时间,已经花费了十几万元,这对一个农村家庭来说无疑是天文数字。崂山交警事故民警了解该情况后,告知伤者家属救助基金相关政策并主动协助其办理相关手续。经青岛市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办崂山服务站审核后,扣除医保无法报销的费用,基金可垫付医疗费用共计人民币十万元整,并在申请人提交材料后的第二天,即划拨至伤者的医疗账户内,用于后续治疗。伤者家属感谢崂山交警及时的政策介绍和青岛市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办的高效工作,帮助家属度过难关。
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发生事故后,受害人可以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办申请救助基金。崂山交警提示广大驾驶员,夜间行车,提前观察,控制车速,安全驾驶,避免事故发生,愿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永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