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深圳市罗湖区某医疗美容机构迎来了一位索要赔偿的患者。负责人详细了解后,发现这竟是5年前的顾客。
原来在2017年,香港居民李女士在这家医美机构进行了胸部改小手术。手术过后,李女士经常觉得胸部疼痛。如今,李女士来到医美机构,想要得到合理的解释与赔偿。
“就是在这动了手术,才出的问题,你们怎么赔偿我?”
“手术时间和出现疼痛症状的时间间隔这么久,这也没法鉴定是我们的责任。”
在遭到拒绝后,李女士随即通过市长热线,投诉了该医美机构。
3月31日,深圳市整形美容行业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到市长热线转来的案件,在征求医美机构的同意后,受理了这个纠纷,并指派调解员张洪涛跟进调解。
术后胸部疼痛,究竟是谁的责任?
调解员接到调解申请后,对案件进行了详细地了解和调查。
经过多次沟通,调解员发现双方的矛盾主要集中在医美机构方是否存在违约的情况,即导致胸部疼痛是否属于该机构操作失误所致。
“手术之后胸部非常脆弱,极容易受到外界的伤害。”医美机构负责人表示,如果护理不好,出现碰撞或者揉捏的情况,都有可能导致胸部出现疼痛的症状。“更何况她是在手术5年后才来反映问题,这个‘操作失误的锅’我们可不背。”
听到医美机构的解释后,李女士十分气愤:“胸部疼痛就是在这手术后留下的后遗症,他们怎么能逃避责任?”
李女士提出,自己原以为胸部疼痛是术后的正常现象,过段时间就会缓解,所以没有第一时间到医美机构反映情况。但后来,疼痛的症状一直没有好转,才怀疑是手术后遗症的问题。由于近几年疫情的原因,深港两地通关不便,这才没有及时到场反馈情况。
引入专家意见:医美机构存在失误
针对双方意见悬殊、案件复杂的情况,调解员决定引入专家意见,以期及时化解此起医疗纠纷。
“医疗技术鉴定是个非常麻烦的过程,需要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的有关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调解员发现,加之患者并不认可医美机构出具的医疗鉴定,认为医美机构工作人员所做的鉴定结果会偏向自己单位。
基于此种情况,调解员建议引入独立的专家意见,提升医疗纠纷化解效率。深圳市整协调解委员会紧急组织了相关医学专家、律师,针对医患双方矛盾的焦点问题进行讨论分析,最终得出鉴定意见:医美机构在此次胸部改小手术过程中未能很好把控风险,存在一定的失误,给整形美容者李女士带来伤害,是导致李女士后期胸部疼痛的主要原因。
引导机构承担社会责任,争议当即终结
“在医疗活动中,医疗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医患双方只有共同面对风险,承担责任,才能建立一个和谐的、彼此信任的医患关系。”调解员对医美机构积极地进行调解工作,通过出示鉴定意见、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医美机构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在保障医疗安全质量等方面做出应有的担当。
“经专家、律师研判,李女士的确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调解员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李女士可以在合理范围内提出赔偿要求。
经过调解员的释法明理后,医美机构也认识到自己在手术过程中存在不合理的地方,表示愿意赔偿一定金额。
最后,调解员通过讲事实、摆道理,再次对患者李女士进行耐心的心理疏导。经过沟通协调,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医美机构向患者李女士赔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双方因医疗问题引起的所有争议当即终结。
文/图:司新宣、人参处
通讯员:张洪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