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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武汉晚报收集编辑:武汉晚报
国家疾控局今天(8月31日)印发《传染病疫情风险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办法规定,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健全风险评估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负责风险评估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管理、督促检查、信息通报发布等。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主管部门应与卫生健康、农业农村、林业草原、教育、海关以及交通运输、市场管理、气象等部门建立健全多部门风险评估和会商工作机制,定期分享传染病疫情多渠道监测信息,及时沟通解决传染病疫情风险评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国家级和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主管部门应组建由预防医学、临床医学、基础医学、生物安全、应急管理、传播学、信息科学、经济学、统计学、气象学、兽医学等学科和专业方向的专家组成的风险评估专家组,受疾病预防控制主管部门委托,对可能导致重大公共卫生风险的特定传染病疫情开展风险评估,或对本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出的风险评估结果进行论证。有条件的市级和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主管部门可参照组建本级风险评估专家组。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编辑:余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