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禹州市融媒体中心收集编辑:禹州市融媒体中心
4月12日晚21时,禹州市林业发展中心接到110指挥中心电话称,群众在颍河彩虹桥附近发现一条蛇被公安巡防队员及时捕获需要处置。林业执法人员接到指令后立即赶赴现场,通过专业手段把蛇连夜安全送至动物救护站进行临时管护,避免给群众造成伤害。
随后,经工作人员鉴定,该蛇名为赤链蛇,微毒,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为确保赤链蛇能够回归自然,林业执法人员决定在符合放生的条件下,将其送到适宜生存的林区予以放生。
近年来,市林业部门不断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宣传力度,对重点乡镇(林区)、自然保护地开展“清网、清套、清夹”行动,经常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养殖企业、餐饮场所开展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宣传活动,并依托“爱鸟周”“世界野生动物日”等活动开展专项宣传,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设立宣传板面等形式,向广大群众普及爱鸟护鸟、爱护野生动物相关法律知识。同时,我们还把野生动物保护列为各级林长日常巡护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常抓不懈,通过市乡村“三级”联动,齐抓共管,在全市上下营造出了全民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基本杜绝了危害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的发生。(通讯员:时振涛 董占强)
编辑:马阳
责编:董州旭
值班主编:张玲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