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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上酒泉收集编辑:云上酒泉
近日,酒泉市玉门市人民法院民二庭判决的6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系列案件,太平洋财险公司通过转账的方式,主动履行9万余元的赔偿款支付义务,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2022年3月,6名原告下班后乘坐某北方旅游公司名下的大客车。途中,大客车追尾同向停驶的王某的重型半挂牵引车,造成6名原告受伤和车辆受损。经玉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由某北方旅游公司驾驶员负此事故主要责任,王某车辆驾驶员负此事故次要责任,6名原告不负此事故责任。王某车辆在太平洋财险公司投保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6名原告就赔偿事宜未能与被告达成一致意见,遂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在庭审准备阶段,经当事人同意,决定6案合并审理,减轻当事人诉累,提升审判效率。在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劝解6名原告,告知其依据法律规定可获得的赔偿数额,劝导其降低过高的期待额,从而更好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并对被告释法明理,要求主动履行法律义务,节约纠纷处理成本。判后,双方当事人服从判决,太平洋财险公司在判决生效后积极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
在法官的努力下,不仅案结事了,让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也提升办案质效,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李亚伟)
责任编辑:田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