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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兰州公安收集编辑:兰州公安
汪星人
是地球人的好朋友
提到汪星人
很多人都会不自觉地
想要亲近它们
也为很多爱犬养犬家庭增添了不少乐趣
随着气温回暖
携带犬只出门溜犬的频次日益增加
随之而来犬的吠声扰民和随地便溺等问题也日益显现
爱犬养犬要符合相关规定
不能影响城市文明
更不能给广大市民带来安全隐患
如何文明养犬
携犬出户又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
一、依法养犬。按照《兰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爱犬也需要“身份证”,要主动办理养犬的相关手续,严格管理区实行犬只登记、年审和免疫制度;一般管理区实行免疫制度。
养犬人应当在犬只出生满三个月或者免疫间隔期满时,将犬只送至畜牧兽医行政部门指定地点接受狂犬病等免疫接种,取得犬只免疫证明。严格管理区内未登记的犬只,自取得狂犬病等免疫证明之日起十五日内,养犬人应当携犬只到所在地公安机关指定地点办理养犬登记。养犬人应当于养犬登记证书期满前三十日内,携带养犬登记证和犬只免疫证明到公安机关进行年度审验。
二、健康养犬。按照犬类防疫的相关规定,做好疫病预防,及时为犬只接种狂犬疫苗和其他疫苗,领取犬类免疫证,每年定期为爱犬进行常规体检,关爱犬只健康。
三、安全养犬。携犬出户时由成年人用束犬链牵领,应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不得携犬进入机关、医院、学校、体育场馆、影剧院、餐饮服务等公共场所,不得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盲人携带导盲犬除外)。禁止饲养法规限制的大型犬、烈性犬。
四、文明养犬。在养犬之前认真考虑是否有能力妥善照顾,不遗弃、虐待犬只,不组织或参与斗犬;养犬不得危害公共利益,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不得放任、驱使犬只恐吓、伤害他人。